房产证不写女方名字
按照新婚姻法规定,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只要是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包括贷款)取得的房屋产权,均为共同财产。
新婚姻法对于婚后房产权属问题的其他几种情况: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
2.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规定,既然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是婚前财产。因此,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应当视为共同财产。
4.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但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还是要将财产来源细分为婚前婚后两部分进行分割。
5.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但房屋升值,离婚时,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的所有权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待取得房屋产权证后,再由任何一方另行向法院起诉。
6.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7.房产证上除了有夫妻双方的名字外,还有子女的名字,或有父母的名字。对此,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第三人 。
8.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
夫妻结婚后共建的房子,女方没有名字,离婚女方会有权分吗文章来自♀达一♀算命网,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拓展阅读房产证该不该加上女方的名字
男女双方一旦决定牵手走入婚姻的殿堂,房产证上需不需要加上女方的名字?相信这个话题是很多步入婚姻的燕儿需要考虑的事情。我为什么要说到这个话题呢?因为我也是从看到、听到到最后亲身感受到,所以分享一下自己在这个问题上的看法。
刚一参加工作不久碰到一件事情,说是有个老人把自己的一套房产赠与给儿子留作婚房使用,在男女双方谈婚论嫁的时候,女方给男方家里来了个下马威,男方如果不在房产证上加她的名字,这桩婚事可能就要到此为止了。给自己说道的人还连连叹息,哎……,你说现在的年轻人怎么都这样了,他们那个年代可以说是一无所有,婚姻的起步可以说和新中国成立一样一穷二白,即使那样我们这一代的父母仍然喜结连理,对于物质没有太多的在意。自己当时也是青春年少感觉很能赞成他的说法,是啊年轻人怎么了?
这个故事发生后不几年自己曾经在售楼处,看到一对青年年女在商量些什么,从旁边经过的片刻隐隐听出一些触动心弦的事来。原来结婚了男方出钱购得房产这个事情本来是顺理成章的,成家立业是每个家庭的起点,有一处温暖的港湾也是婚姻生活必不可少的。这时听得男生声调高了起来质问女生我这刚买房你就想加名字,你问问你家人合适吗?女生脸上立刻露出难堪和不高兴的脸色。这个片段我自己当时也没有在意,人世间这些琐事不很正常吗?这些都是人之常情不是,当时我也没有往心里面去深想。
再后来又有朋友给我谈起此类话题,说是老板的千金要结婚了,结婚前必须将房产过户与女方名下。自己此时已经是不惑年龄仍对此深感不解,穷人、一般人看得起这点房产,为何区区大老板也纠结于此哪?
再后来我一切都能理解了,不是因为年龄让自己想明白了而是经历,记得有个词叫感同身受,没有发生在自己的身上,事情真是难以理解的,只有亲身经历了才会痛彻的理解。在现阶段生活的人们,如果婚姻随着时间顺利驶向远方,我们大可不会考虑房子的重要性,可是一旦婚姻翻了船,彼此各奔东西时,如果你是女中强人倒也罢了,可是目之所及的芸芸普通女子另立炉灶谈何容易,有句话叫做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就连当年的司马迁也因交不起赎罪费而抱憾终生。此时我才理解结婚时男人的誓言不能想说就说,而是要顶天立地说到做到的,有很多人承受不起家庭之痛,而且还没有立足之地。老话说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这,这难道不是覆水难收吗?
你每天都能上班,每月都有薪水拿,下班后还有个家可以休息。可是天下又有多少这三样都没有的女子在踌躇人生,此时以前发生的种种事情不知为何竟然都跃然纸上、历历在目啊。是啊,我们都很弱小何况一个个的弱女子,她们的痛向谁诉说,她们的爹娘心里何其的痛啊。都是凡人,生在尘世间,一个女子出嫁了,她的爹娘的心也跟着走了。远离了故土的那个新家可否安逸;告别了爹娘姑爷是否疼爱;蜕变的容颜他是否始终如一;中国的姑娘啊,华夏的爹娘都在挂念故土在远方,天黑了是否可以有个家可以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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