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农历二月十四日出生的女宝宝如何起名?

2020年农历二月十四日出生的女宝宝如何起名?名字对于我们的影响反映在生活的方方面面,可见名字的重要性。那么,我们应该如何为宝宝起一个好名字,

2020年农历二月十四日出生的女宝宝八字命盘分析:

生日(公历):2020年 3月 7日生日(农历):庚子年 二月 十四八字:庚子 己卯 己酉五行:金水 土木 土金纳音:壁上土 城头土 太驿土

子时(23:00-00:59):甲子(木水)

丑时(01:00-02:59):乙丑(木土)

寅时(03:00-04:59):丙寅(火木)

卯时(05:00-06:59):丁卯(火木)

辰时(07:00-08:59):戊辰(土土)

巳时(09:00-10:59):己巳(土火)

午时(11:00-12:59):庚午(金火)

未时(13:00-14:59):辛未(金土)

申时(15:00-16:59):壬申(水金)

酉时(17:00-18:59):癸酉(水金)

戌时(19:00-20:59):甲戌(木土)

亥时(21:00-22:59):乙亥(木水)

女宝宝如何起名?

01、江雪

——出自唐诗《江雪》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江:带有属猪宜用字形“氵”且本身意义为长江,引申为祖国的新生命的意思。雪:带有属猪宜用字形“冖”寓意着宝宝幸福的意思,本身意为纯洁,冰雪聪明等意思。很适合生肖属猪的宝宝取名。

02、朝云

——出自宋词《少年游·朝云漠漠散轻丝》朝云漠漠散轻丝。楼阁淡春姿。

朝:五行属金,带有着“月”字边生肖喜用字,代表着宝宝朝气蓬勃的意思。云,五行属水,代表着云彩,引申为宝宝心胸宽广,活力十足的意思。

起名禁忌

(1)宝宝起名禁忌勿取生僻字

由于现在的计算机系统还没有同步到博大精深的汉字文化,有一些生僻字计算机是无法录入的,所以建议在给宝宝起名的时候还是别为了讲究新颖就起一些比较生僻的字。

(2)宝宝起名禁忌勿取男女不分的字

专家说,名字的性别差异随着文化的历史积淀逐渐得到社会的认可,形成了一种社会习俗,家长起名时不能不考虑性别因素,否则在使用时可能会遇到麻烦。

(3)宝宝起名禁忌勿取谐音字

起名时如果谐音运用得巧妙,会使人感到含蓄,不落俗套。但是,起名者有时只注意了所选用的字本身的意义,却忽略了与名字谐音的词或词组可能是贬义的。

女宝宝名字赏析

婉仪

——语出:张居正《来雁说》:“矧其耿特之禽,婉仪敛翮。”

颜如

——出自诗经:《终南》“颜如渥丹,其君也哉”

菀柔

——出自:菀彼桑柔,其下侯旬,捋采其刘。瘼此下民,不殄心忧。

零露

——语出:《郑风·野有蔓草》:“野有蔓草,零露漙兮”。

其姝

——出自诗经:《静女》“静女其姝”

舒月

——出自:月出皎兮。佼人僚兮。舒窈纠兮。劳心悄兮。

一个好的名字将会影响人的一生,姓名能影响人是“数”与“音”的威力,凶名报凶祸,吉名致吉祥,俗话说的好“不怕生错命,就怕起错名”,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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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阅读

儿子被拐32年:父母欲追责拐骗者,检方称超诉讼期不逮捕

澎湃新闻记者 朱轩

被拐32年的广西男子曹平与家人相认后,家人想追究当年拐骗曹平的“养母”秦某英的责任,但检察院认为,虽然秦某英涉嫌拐骗儿童,但因本案已过追诉时效,维持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这件事是母亲的夙愿。”曹平的亲妹妹曹颖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1988年1月,曹平仅五个月大时被保姆拐走,这给父母带来很大打击,直到2020年5月他们才在公安部门的帮助下相认。但拐骗者并未受到惩罚。

相认后,从小便被拐的曹平和曹家人并不亲密,追责意愿也不强。但曹颖说,这是两码事,她和母亲坚持追究拐骗者的责任,并先后向桂林象山区检察院、桂林市检察院申诉。

曹颖说,8月9日,她收到桂林市检察院的《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称:犯罪嫌疑人秦某英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和监护人,涉嫌拐骗儿童罪,但因本案已过追诉时效,象山区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正确。

10日,桂林市检察院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检察院就此事召开了公开听证,通知书已于昨日给到家属。

曹颖说,她将继续向上级部门申诉。

五个月大男孩被保姆拐骗,32年后与家人相认

“这么多年,我父母一直没有放弃找我哥。”曹颖告诉澎湃新闻,1988年1月10日,曹平被秦某英拐走。

据中国青年网报道,当时秦某英用化名来到曹家找保姆的工作,照顾刚满五个月的曹平,但担任保姆的第二天,秦某英便带着孩子“失踪”了。

曹颖发布的一份桂林市公安局协查通报显示:“一九八八年元月十日上午九时许,桂林市民族路发生一起拐卖(实为拐骗)婴儿案,婴儿出生五个月,左手背有块明显红斑......被保姆拐走。女,17-20岁之间,身高1.59米......”

曹平失踪后,桂林市公安局曾发布协查通报。本文图片均为受访者提供

曹颖说,父母报警后,还发动了亲戚朋友寻找,但一直未找到曹平。曹颖发来的一份《证明》显示:曹平被拐走至今尚未破案,下落不明,特此证明。“。该证明落款时间为一九八九年六月三日,盖有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章。

2012年,曹颖父母在公安部门的打拐数据库里录入了DNA。

孩子失踪给曹母打击很大,曹颖回忆,母亲时常深夜“拜神”,希望能找到哥哥,还时常去买彩票,说中大奖后好找孩子。

2020年5月,曹平在公安机关办理业务时,发现其DNA与全国打拐数据库里曹父、曹母登记的DNA信息比对成功。不久后,他与曹父、曹母相认。

“2020年5月29日,在桂林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帮助下,曹平得以和亲生父母相认。至此,一个横跨32年的寻亲故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桂林市公安局曾对外发布相关文章称。

2020年5月29日,被拐32年后,曹平与家人相见。

但曹颖认为,这事不能称之为“圆满”。哥哥虽然被找回来了,但带给父母的伤害是无法弥补的,当年拐骗者应该受到惩罚。

据中国青年网2020年8月报道,秦某英称,她和前夫李某都是桂林市阳朔人,由于前夫好吃懒做还爱赌钱,两人天天吵架,自己常常挨打。1988年初一天,她和丈夫打架后出走,在桂林市区捡到了曹平,并将其带回家。秦某英说,她因妇科病不孕不育,还曾抱养过一个女儿。

曹颖坚称,秦某英是就是当年拐骗孩子的保姆。她说,当年他们家庭条件算是小康,父母都是职工,本来可以给曹平一个更好的生活环境,尤其是教育环境。但没想到曹平被拐走了,连高中都没读。这也是父母心头之痛。

桂林市检察院:已过追诉时效,维持不批准逮捕决定

“我哥自己现在已成家有了孩子,他(对于追责“养母”)属于逃避的态度,因为幼年被拐,对我父母感情不深。”曹颖说。但她表示,这和他们要追责拐骗者是两码事,秦某英给她的家人带来了巨大伤害,他们仍然坚持追责。

曹颖提供的《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显示,申诉人曹某才、李某,系被害人父亲、母亲,不服该检察院不批捕涉嫌拐骗儿童的犯罪嫌疑人秦某英的决定,提出申诉。该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秦某英涉嫌拐骗儿童罪,但因其犯罪已过追诉时效,该院不批准逮捕决定正确,申诉理由不能成立,现予审查结案。

该通知书盖有象山区人民检察院章,落款日期未2021年4月28日。

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

她出具的《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显示,曹平父母不服此前的申诉结果,再度申诉。

关于该案是否已过追诉时效的问题,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在通知书中称:拐骗儿童罪是行为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使儿童脱离家庭或监护人的行为,该犯罪既遂,追诉期限就应该从犯罪之日起计算,本案发生在1988年,应当适用1979年刑法关于对追诉期限的规定,该案的拐骗儿童罪法定最高刑为五年,追诉期限为十年,本案从1988年案发至2020年抓获犯罪嫌疑人秦某英,时间已过去32年,已超过追诉期限,虽然案发时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但因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公安机关只立案并发布了协查通报,并未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故本案不属于不受追诉期限限制的范围,因此本案已过追诉时效。另外,本案拐骗儿童罪,其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不符合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案件条件。

2021年8月6日,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在通知书中表示,犯罪嫌疑人秦某英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和监护人,涉嫌拐骗儿童罪,但因本案已过追诉时效,象山区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批准速捕决定正确。申诉人曹某才、李某的申诉理由均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现予以审查结案。

家属提交“拐骗儿童获刑”判例,院方:严格按法律办案

曹颖称,在向桂林市检察院申诉期间,他们提交了广西柳州一起案号为“(2014)北刑初字第279号”的判例《李某某拐骗儿童案一审刑事判决书》。这起案件也过了十年的追诉时效,但拐骗者被追究了刑事责任。该判决书于2014年12月23日在裁判文书网公开。

该判决书显示,广西柳州市柳北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因生意上的纠纷对被害人陈某标怀恨在心,欲对其进行报复。1991年5月22日12时许,被告人李某某以带陈某弟出去玩为由,骗陈某弟跟其离开柳州,致陈某弟至今未归家。

该院认为,被告人李某某采用蒙骗的方式,拐骗不满十四周岁的儿童脱离家庭及其监护人,其行为构成拐骗儿童罪。依照《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李某某犯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澎湃新闻注意到,2017年5月11日公布在裁判文书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中对李某某进行了减刑。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认为,罪犯李某某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符合法定的减刑条件。对其减去有期徒刑一个月四天(刑期至2016年12月28日止)。

前述《桂林市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结果通知书》显示,关于申诉人提出应当按照其提供案例进行审查的问题,该院是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申诉案件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办理该案的。

(曹平、曹颖为化名)

责任编辑:崔烜

校对:栾梦